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要求,5月16日,长孝水源管理处组织职工学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处副主任江南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讲解,让职工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有了更深的了解,明白了通过严格遵循《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能最大化的保障供水安全和安全生产。
本次学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参与学习的职工态度端正、认真听讲,学习效果良好。通过学习,让职工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内容及要求,为日后开展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奠定良好的基础。(作者:蔡智 编辑:李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