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东郊水源管理处工作实际,管理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此次组织生活会以支委会形式进行,党支部书记刘明辉同志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惠新文出席。
会议前期,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会文件及其辅导材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义务和权利。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22人次,征求意见2条。
会上,刘明辉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查摆的问题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汇报,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惠新文同志对此次组织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以党建带领安全生产;二是对支部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坚决予以纠正;三是班子成员要将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思想上不能放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承诺实打实进行整改。希望支委成员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作者:王宇 编辑:孙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