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加强廉政建设,坚决狠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确保集团全体党员干部、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春节,现就严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降低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标准、重点管控措施标准及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措施不严、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春节期间离开济南市按照防疫部门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登记;
二、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等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节日礼品;
五、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六、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七、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宴请或旅游安排;
八、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转嫁相关费用;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消费场所;
十、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春节期间是廉洁风险多发、易发的敏感时期,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防“隐形四风”、“变异四风”问题反弹,确保纪律意识入脑入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亲属、身边人员、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集团党委、纪委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