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玉清湖水库至鹊华水厂调水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玉清湖水库至鹊华水厂调水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取水泵站和19公里原水管线,规模40万吨/日,泵站用地25亩。原水管线单管敷设,管径DN2000,沿玉清湖水库东侧-沉沙池-规划编组站西路-济齐路至鹊华水厂。
(二)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31-81188669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1-85870069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1)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3)针对本项目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二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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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