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落实集团公司党委有关要求,2019年12月11日长孝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管理处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评议工作。
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程序进行,首先由每位党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肯定成绩同时正确对待不足,用具体事例说话,实事求是。在党员自评、充分互评的基础上,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支部党建工作以及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最后由支部汇总评议结果后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在个人自评、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每位党员的年终量化积分以及本年度工作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按“优秀”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比例评出优秀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将最终的评议结果汇总后报上级党委。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党员思想认识更加统一,相互关系更加融洽和谐,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支部今后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作者:狄超 编辑:李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