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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说明
2018/02/28 12:34:47    浏览次数:0

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职工医保卡需升级为社保卡,为方便职工了解社保卡的使用,人力资源处温馨提示:

1.社保卡必须设置用卡密码,请持卡人保管好密码,切勿告知他人。

2.不得把本人社保卡转借、租赁给他人。

3.咨询社保卡使用、查询医保帐户余额等事宜,请拨打济南市劳动服务热线“12333”。

4.社保卡是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医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同时具有银行(齐鲁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职工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仅限可刷社保卡、医保卡的药店)、齐鲁银行营业网点变更社保区密码;如若开通金融区域功能,请本人持身份证及社保卡到任意一家齐鲁银行网点办理开卡业务。注:社保区初始密码为000000;金融区初始密码为123123。

5.社保卡开通后,原医保卡内金额自动划转至新社保卡内;原医保卡具有金融功能(中国银行)并已开通的,中国银行卡内金额不能自动划转至齐鲁银行。

6.遗失社保卡时请务必拨打社保办电话“68967600”和齐鲁银行客服电话“4006096588”进行挂失,并暂停社保区和金融区结算功能。丢卡期间就医,请先到市社保局开具无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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