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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职工免开社区准入证明的通知 |
2017/08/07 02:01:40 来源: 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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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布的《关于退休职工免开社区准入证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链接如下:http://www.sdjnsi.gov.cn/art/2017/8/4/art_9966_799999.html
内容摘要: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过程中,难以界定其所属人社服务中心,以及职工档案转社区过程中,需要往返社区开具准入证明的问题。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各经办机构在受理审核或人社服务中心接收档案时,不再要求参保单位出具《社区准入证明》,可凭参保人员户口复印件(体现本人户籍地址页)直接在经办窗口确定所在人社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处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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