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处、子公司:
为促进集团公司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根据《中共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巡查制度》(济清水纪委〔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集团公司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全面巡查工作。
一、巡查时间
2017年4月开始,每单位巡查时间为一周。
二、巡查组成员
为组织开展好这次巡查工作,公司纪委成立巡查组,巡查组成员由公司纪委选派。
三、巡查内容
1.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2.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3.加强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情况。
4.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5.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6.落实集团公司党委重点工作情况。
7.其他方面的情况。
四、巡查方式
1.召开动员会。由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巡查组组长就巡查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事项作部署,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就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工作推进进行工作汇报。
2.个别谈话。巡查组与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与科室、泵站、水源地负责人谈话,与相关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财务、工程各1人,其他2-3人)。
3.查阅资料。调阅、复制相关文件、档案、制度、会议记录等、财务账目等资料。主要查看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度文件,落实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记录,党务厂务公开制度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查阅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财务账目,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有需要,可往前追溯。
4.受理来访。巡查组设立专用意见箱,公布监督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反映被巡查单位问题的来访和举报,并作出答复。
5.及时反馈。巡查组在巡查结束后,及时向被巡查单位进行反馈,出具书面巡查意见。
6.积极整改。被巡查单位接到巡查意见后,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5日内报巡查工作办公室。整改方案经研究批准后,1个月内向巡查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五、被巡查单位应准备的工作
1.与巡查组对接,协调好工作日程。
2.被巡查单位负责为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地点。
3.组织好参会人员。
4.准备好单位汇报材料。
5.准备好查阅所需的档案资料。
6.准备好在职人员花名册
7.准备好2016年1月以来被巡查单位的财务账目。
8.设立监督电话88517700邮箱:qyjtjw@163.com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