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单据报销截止日期:
为确保集团公司2016年年终结账事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抓紧汇总、报销手中尚未报销的2016年的各项费用。
2016年单据报销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6日,过期不再进行2016年费用报销事宜。
特别注意:公司营改增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当月认证才能有效抵扣,请涉及增值税票据报销的部门务必于上述截止日期前报销,过期作废。
2、往来借款归还:
2016年暂借公司款项尚未归还的同志,请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借款归还入账。
3、2017年报销事宜:
因年底结账事项繁杂,除特殊及应急事项外,2017年1月15日之前暂不报销2017年的日常费用。
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