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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1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
2016/06/27 04:02:07 来源: 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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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处室、水源管理处:
根据《关于公布201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7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集团公司缴费年度调整及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度起,集团公司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我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82元。按照相关规定,集团公司2016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
人力资源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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