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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二〇一六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16/03/25 08:46:00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按照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市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聚焦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建章立制、责任落实、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以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纪律管好全体党员干部,为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责任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出台《清源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梳理汇总《清源集团公司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细化清单》,分解细化,厘清责任主体的基本职责。

  分管领导:焦念增 责任单位:党办

  2.加强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

  3.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年度报告、监督考核、责任追究、信访包案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确保每项制度行得通、见实效、管长久。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依纪依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确保集团公司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

  5.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公司网站、清源讲堂、道德讲堂、“三会一课”、党员课堂、刊物、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

  6.广泛开展“我是党员我担当”活动。各党支部要充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与“我是党员我担当”专题活动相结合,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应有的担当和责任,在全体党员中树立起担当意识和廉政意识。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

  (三)坚持从严治党管党,规范制约权力运行。

  7.积极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公司党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动态检查。

  分管领导:焦念增 责任单位:党办、人力资源处、综合处

  8.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之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落实工作谈话制度,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查找问题,防患未然。

  分管领导:焦念增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处、党办

  9.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党员课堂、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继续落实纪检监督卡管理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好、监督好。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针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的防控,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评估审计、安全生产等事项,坚持工程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同签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财务处、工程处

  11.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做到有案必查。认真处理上级转办和本单位的群众信访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分管领导:郭丙利 责任单位:工会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

  12.把握突出问题,持续纠正“四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相关制度,紧盯“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规范行为,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分管领导:魏长学 责任单位:综合处

  13.加强带头引导,坚持问责执纪。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作风建设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注重发挥执纪问责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功能,提高执纪问责的整体效益。

  分管领导:石健民 责任单位:党办、人力资源处

  14.开展专项治理,探索有力措施。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发展标杆、工作标准和思想境界,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提高群众对供水工作的满意度,按时回复“12345”热线。要积极探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新办法,让规矩、纪律、制度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

  分管领导:魏长学 责任单位:综合处

  15.开展“问题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要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将“问题管理”活动同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实施自我修整、自我完善,建言献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魏长学 责任单位:企业管理处

  (五)加强日常工作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16.继续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统筹推进党务、厂务公开。

  分管领导:郭丙利 责任单位:工会

  17.加强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方面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魏长学 责任单位:企业管理处

  18.加强在设备采购、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李洁 责任单位:生产处、党办

  19.加强在工程招投标、评估审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惠新文 责任单位:工程处、党办

  20.加强在供用电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李洁 责任单位:供用电小组

  21.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分管领导:韦秀美 责任单位:财务处

  22.推进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做好工程规范化管理,加强考核和监督

  分管领导:惠新文 责任单位:工程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反腐倡廉任务目标,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为供水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党支部、处室、管理处、子公司特别是责任处室,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的职责,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执纪问责。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考核结果比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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