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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孝加强计生新《条例》学习宣传 |
2016/03/07 02:35:06 来源: 长孝水源管理处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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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集团公司工会要求,长孝水源管理分会组织职工学习并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管理处分会将《条例》和历下区“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印制后发放给各科室、水源地职工,并对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费发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为职工办理相关证件、咨询业务提供了便利。同时,计生员还针对已经有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开展特别提醒,要求大家及时将个人计划生育变动信息上报,避免统计资料时遗漏。通过学习和宣传为进一步做好管理处的计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作者、编辑:郭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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