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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4年度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5/02/05 04:25:51 来源: 综合处   浏览次数:0

    2014年,清源公司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了安全供水、节能增效等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先后被评为城市供水工作先进单位、三星级平安单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

    玉清湖水库管理处、鹊山水库管理处、安全生产处、人力资源处。

    二、精神文明单位

    东郊水源管理处

    三、先进科室(站)

    玉清湖水库管理处:生产科、三号泵站;

    鹊山水库管理处:生产科、三号泵站;

    东郊水源管理处:综合科、白泉水源地;

    西郊水源管理处:综合科、腊山水源地;

    前景水源管理处:综合科、腊山分洪闸班组;

    长孝水源管理处:生产科、曹楼一号水源地。

    四、先进个人

    吕慧、李洋、张若愚、王超、魏光印、王杨、李菁、丁亮、王志斌、吕霞、滕乐政、刘晨、陈阳、范军、郑磊、张然、张公谨、魏丽娴、李长青、张清国、马军、郭华、米广磊、李静、蔡国申、张俊华、王端平、李业明、马克亮、王睿、崔正、于天立、石超、司红燕、王执政、张冬梅、候继辰、隗刚、刘国华、赵珂。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倡导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希望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里为我市的供水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碧水清源 尚德至善》宣教片
·一声集结令 紧急下沉战“疫”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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