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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2015/02/05 04:22:37 来源: 综合处   浏览次数:0

机关各处、各水源管理处:

     2014年,我公司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了安全供水、强化管理、节能增效等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先活动,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投身于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事业中,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评选内容、名额

    内容:先进管理处、先进机关处室由公司综合考核和党委研究确定,精神文明单位由基层单位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和党委研究确定;各单位评选本单位先进科室、先进个人。

    名额:先进水源管理处2个,先进机关处室2个,精神文明单位2个。先进科室总计12个(鹊山、玉清湖、西郊、东郊、前景、长孝管理处先进科室各2个);先进个人按本处在职职工人数的5%比例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实干高效,得到了职工的拥护。

    2、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科学组织、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做到了质量高、服务意识强、信誉好,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增效、劳动竞赛、安全演习、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4、坚持对职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各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单位风气正、职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

    5、圆满完成各项生产指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单位环境优美、整洁,班组建设成效显著,文化活动丰富,班子团结、和谐、有活力,精神面貌好。

    (三)先进科室的评选条件

    1、科室负责人工作扎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够带领本科室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职工精神面貌好,素质高,工作干劲大,热情高,服务意识强。

    3、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并参与公司的改革,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2、能够立足本岗、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本岗位上有突出表现。

    3、个人品德修养好,遵纪守法,在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

    4、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地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在创新、节能、增效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认真组织,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评选。

    2、2015年2月5日(星期四)12:00前,各单位将推选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名单,参加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的单位将《精神文明单位申报表》一并上报公司综合处。

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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