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支部:
2014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公司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评选2014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青团员,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衡量,好中选优。
(一)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
按照《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团的工作考核办法》逐项考核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很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做好工作,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按时缴纳党费,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团的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评选名额及办法
先进党支部拟评选两个,先进团支部拟评选两个,根据考核成绩公司党委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不超过本支部党员、团员10%的比例上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评选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本次评选。
2.各支部请于2015年2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公司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8153303。
中共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