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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等 保障政策及申请受理有关情况的通告》的通知
2014/09/10 02:27:23 来源: 工会   浏览次数:0

各有关部门、单位:

  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已开始受理2014年政府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现将市住房保障局《关于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政策及申请受理有关情况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及时按照通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我市公租房政策由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制定、发布、解释并组织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查阅了解相关政策并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延误办理公租房申请配租相关手续。

  附件:关于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政策及申请受理有关情况的通告

  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

  《关于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政策及申请受理有关情况的通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15号)和《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济房政字〔2014〕47号)精神及工作计划,现将我市2014年政府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收入认定申请的时间为9月2日—10月10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收入证明的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二、拟分配房源

  今年拟分配成套住房3448套,其中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项目3351套,原廉租住房腾空房源97套;拟分配集体宿舍房源为磐苑新居174间。

  三、享受优惠政策的收入标准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5648元。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50%为17824元,60%为21389元。

  四、申请渠道和方式

  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的家庭和单身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来务工家庭和外来单身职工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由工作单位汇总后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送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公租房申请表格可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五、关于租赁住房补贴申请

  租赁住房补贴申请继续执行“随申请、随审核、随发放”的操作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其他

  近期,历下区将推出1404套盛福片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北至黄台南路,南至杨柳路,西至奥体西路,东至“百花洲安置地块”),并将单独出台相关政策。

  既符合市本级申请条件又符合历下区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七、保障政策查询平台和咨询电话

  (一)网站及公共信息平台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

  济南住房保障官方微博平台(新浪):@济南住房保障

  济南住房保障官方微信公共账号:济南住房保障

  (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东青龙街42号 电话:86568257

  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纬四路6号 电话:81271510

  槐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经一纬七路2号 电话:87086036

  天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 电话:81912156

  历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七里河路19号 电话:88112890

  长清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龙泉街1597号 电话:87261590

  (三)各区民政部门咨询电话

  历下区:88151215 市中区:82078695

  槐荫区:87589342 天桥区:85872761

  历城区:88031497 长清区:87223612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9月1日 
·《碧水清源 尚德至善》宣教片
·一声集结令 紧急下沉战“疫”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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