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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识评选及奖励办法
2014/05/16 11:03:14    浏览次数:0
   根据公司《企业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方案》工作安排,目前企业管理处已完成企业标识征集阶段工作,进入评选阶段。

  一、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作品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环节科学合理的设置,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评选过程与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

  2.企业管理处整理出参赛作品分两个层级评选,一是职工评选环节,二是公司领导评选环节,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评选标准

  1.设计方案必须是原创,以及未曾发表或使用过的作品,并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使用他人作品,违者责任自负。

  2.标识应该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够突出公司企业形象,富有艺术气息。

  3.标识能够包含或体现“水”的特性、品牌释义和公司事业不断发展的前景。

  4.标示图案设计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时尚。

  5.创意描述通畅、切合实际,附有设计说明,解释设计内涵。

  6.完整的设计方案应为数字化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创意说明。

  7.标识形象要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

  8.标识设计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如标贴、胸徽、T恤、广告机、网站、光盘等)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四、实施步骤

  (一)作品评选

  1.职工评选:从干部职工中抽取9名职工,组成职工评选小组。对所有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

  2.公司领导评选:邀请公司领导对作品进行评选。

  3.按照职工评选分值的40%和公司领导评选分值的60%确定最后结果。

  (二)获奖作品公示与颁奖

  1.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公司网站进行通报表彰,并向获奖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优秀奖,每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五、工作进度安排

  1.作品整理:2014年4月21日—4月27日。

  2.作品评选:2014年5月21日。

  3.通报表彰:2014年5月底。

  企业管理处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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