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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
2014/03/26 10:16:54 来源: 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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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处室、水源管理处:
为提高职工专业技能水平,加快建设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开展2014年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鉴定工种
水质检验工、机泵运行工、供水调度工、供水设备维修电钳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饪。
二、鉴定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三、申报标准
详见《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四、报名时间
请各管理处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报名表格(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处。
五、考试培训
由职工自愿报名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鉴定考试培训。
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定价,参照山东省和济南市鉴定中心的职业资格鉴定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关于鉴定费收费情况的要求,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收费(单位:元)。
六、报名要求
1、请各管理处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报名资格后上报人力资源处,错报、漏报由各管理处自行负责。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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