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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二○一四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14/03/20 10:48:09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按照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为保障,以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为动力,聚焦公司中心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集中精力、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纪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维护中央和党的团结统一的需要,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需要,是推进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建立健全快速查处和问责机制,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整治力度,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行为,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行为;严格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刹住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点名通报曝光;二是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推动开门征求意见常态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科学有效防腐。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公司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机制。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利用公司网站、清源讲堂、道德讲堂、支部生活会、刊物板报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德知识学习、示范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做好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同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弘扬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子公司和各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目标;深入推进党务、厂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围绕供水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执纪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维护党纪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转变作风;三是要加强对公司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开展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四是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公平、民主的选拔和使用干部;四是继续做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抽查;五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评估审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六是做好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子公司和管理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查找问题,防患未然。

  (五)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做到有案必查。

  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惩戒问责机制,严肃查办发生在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认真处理上级转办或本部门接到的群众信访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执纪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党办 协办单位:各党支部

  2.加强对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综合处 协办单位:工程处、财务处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牵头单位:党办 协办单位:人力资源处、各党支部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

  4.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综合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

  5.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廉政建设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服务供水发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党办 协办单位:企业管理处

  6.深入调查研究,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主办单位:工会 协办单位:人力资源处、综合处

  (三)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7.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主办单位:党办 协办单位:各党支部

  8.执行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和诫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制度规定。

  牵头单位:党办、人力资源处 协办单位:综合处、工会

  9.继续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统筹推进党务、厂务公开。

  牵头单位:工会 协办单位:党办

  10.加强在工程招投标、评估审计等环节的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工程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党办

  1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协办单位:党办

  12.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牵头单位:财务处

  (四)加强行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

  13.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牵头单位:工会 协办单位:综合处

  14.积极参加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活动,按时回复“12345”热线。

  牵头单位:综合处 协办单位: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4年是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第二年,也是公司管理提升、快速发展的一年,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围绕中心工作,明确反腐倡廉任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各项改革部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强化执纪监督,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子公司、各管理处,特别是牵头处室,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的职责,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要注重将供水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把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纳入年底综合考核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考核结果比较差,甚至出现问题的,将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中共济南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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