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化水源地评选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工作检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部门、人员
第一小组:魏长学 李洁
企业管理处、生产管理处、工程处、综合处
第二小组:石健民
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党委办公室、工会
二、时间安排(暂定)
10月29日,鹊山水库管理处、东郊水源管理处
10月30日,长孝水源管理处、玉清湖水库管理处
10月31日,西郊水源管理处、前景水源管理处
三、考核要求
1、根据《水源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专业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机关处室各负其责。
2、此次考核结果直接与评选活动奖金挂钩,要求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考核结束后将处室检查报告交企业管理处。报告格式:考核情况介绍、发现问题、整改建议。附评分表。
3、考核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沟通,加强部门指导。
4、如有安排冲突未参加考核的职能部门,结合日常考核工作出具季度工作报告交企业管理处。
企业管理处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