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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
2013/09/29 04:09:02 来源: 综合处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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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各水源管理处、各项目部:
为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供水安全,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各部门要对责任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防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二、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
各水源管理处、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节日期间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到位,保证值班电话、手机畅通,严禁擅离岗位,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值班人员,妥善处理。节日期间,各单位每天下午15:00前将当天情况汇总报公司调度室,由调度室将情况报局值班处长。
三、坚持领导到岗值班
国庆期间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不脱岗。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安全供水。
四、车辆按规定封存停放
认真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停放制度,除值班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要定点封存,任何人不准公车私用。各单位做好封存公车、值班车辆情况登记。公司将对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件危害,确保安全供水。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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