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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
2013/06/05 04:44:03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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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2013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起步之年。为庆祝建党92周年,进一步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供水事业,七一期间,我公司将广泛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以下简称庆“七.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纪念建党92周年为主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进一步推动公司深化“三服务”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供水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素质,为建设富有泉城特色的现代水利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科技明星。
1、评选表彰范围与数量。
优秀党员按照10%的比例从各支部在职的正式党员中产生,名额分配如下:机关、玉清湖、东郊、西郊党支部各3人,鹊山、长孝党支部各2人,前景党支部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各党支部中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中产生,每支部1人。党员科技明星不受名额限制。
2、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工作业绩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3)服务群众好,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4)履行义务好,积极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平时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5)思想作风好,认真履行党员承诺制。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刻苦学习运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理论,具备一定的党建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党员科技明星的评选条件:
(1)政治方面: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极参加党内生活,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专业方面: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次位以上的党员;
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的首位党员;
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得省级优秀设计三等奖和市级优秀设计二等奖的首位党员;
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
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2篇以上水利专业作品并有一篇获二等奖以上的党员;
在党建理论研究方面,获得市以上党建优秀论文二等以上奖项的党员。
3、评选办法
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党员科技明星按照评选条件申报,不受名额限制。各党支部要根据开展活动情况积极申报。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认真考察,严格把关,保证每一位评选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评选对象确定后,所属党支部要分别填写《济南市水利局优秀党员审批表》、《济南市水利局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济南市水利局党员科技明星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于六月十三日前报公司党委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庆“七一”文艺演出活动。按照局机关党委要求,以庆祝建党92周年为主题,选送优秀节目,参加省厅庆“七一”文艺演出活动。
2、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党支部要在“七.一”前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党员先进性。
3、开展走访慰问活动。7月1日前后,各党支部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走访慰问活动由各党支部牵头负责。
4、开展深化三服务主题活动。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服务生产、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主题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形成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史、增党性、当先锋”活动,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使命,展示先锋形象。
5、开展“中国梦、水利梦、我的梦”征文暨演讲比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6、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开展党委成员、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
7、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购买廉政培训和学习书籍发放到各党支部,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党纪学习,构建完善的廉政建设惩防体系。
8、做好党建工作自查总结。各党支部要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对上半年的党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要通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为更好地做好下半年党建工作打下基础。7月5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公司党委办公室,接收邮箱: qysw316@163.com。
三、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庆“七.一”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程,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落实中央省市及局党组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开展纪念活动既朴实,有意义,又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要把开展庆“七.一”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与高标准完成各项水利重点工作和供水中心任务结合起来,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党组织活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坚定信念,建功立业,再创新成绩。
附件:市水利局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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