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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度市水利局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的通知
2013/04/09 01:17:50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0
各团支部:

  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局团委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青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现代化水利建设,有较强的感召力,成绩显著;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工作勤奋,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2、优秀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工作努力,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二、推荐人数

  1、优秀团干部:各团支部推荐1人。

  2、优秀团员青年:机关团支部2人,玉清湖团支部2人,鹊山团支部3人,东郊团支部2人,西郊团支部1人,长孝团支部2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个人需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表),于4月15日前报公司团委,电子信箱qysw316@163.com。

  四、有关要求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认真组织,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切实把团员青年中的先进代表推荐上来。要把“五四”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积极营造有利于团员青年成长发展的氛围,为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附件:

  1、市水利局优秀团干部审批表.doc

  2、市水利局优秀团员青年审批表.doc
  清源公司团委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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