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四比四看”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
2013/03/21 08:31:08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0 |
|
各党支部:
在公司开展的“四比四看”活动中,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司全体职工中评选“四比四看”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衡量,好中选优。
(一)在工作中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
(二)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三)积极肯干,发挥模范作用好。围绕岗位职责和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岗位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生产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
(四)团结同事,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带头完成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热心帮助同志解决困难。
(五)注重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培养,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家庭生活中孝敬老人,爱护子女,家庭和睦。
二、评选名额
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标准,认真评选本部门的先进人选。玉清湖、鹊山、东郊、西郊支部各评选3人,机关、前景、长孝支部各评选2人,上报公司党委。
三、评选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本次评选。
2、公司党委将在六月份举行“四比四看”经验交流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3、各支部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评选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公司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8153303。
附:“四比四看”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