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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2013/03/20 10:55:24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外部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网站运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网站内容应当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公司网站主管部门是公司党委办公室,下设网站专职管理员一名,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以及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三、各机关处室、水源管理处设网站通讯员一名,负责本部门专栏的管理,并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信息以及网站管理员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讯员账户与密码由通讯员负责控制,严禁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四、公司网站信息发布要明确审核权限,网站所有信息都由网站管理员负责对外发布,不允许各部门自行发布。各部门通讯员要严格按照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报送信息。首先通讯员审核信息,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到网站后台提交,最后由网站管理员审核发布。
    五、公司党办每年统计各部门网站发布信息数量,并对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公布结果,并作为部门年终宣传工作考核项目依据。
    六、如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报告,由其负责处理。
    七、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八、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
    九、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十、网站管理员发现第七条至第九条所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上报公司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党委办公室。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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