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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公司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
2013/01/04 10:47:00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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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利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清源公司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清源公司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公司党委决定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再立新功。党委要求所属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和局党组的重大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其它先进单位的经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推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为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徐云忠 编辑:张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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