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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 |
2012/06/12 10:26:00 浏览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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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关各处、各管理处:
为加强公司的基础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司供水安全,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规范化管理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焦念增
副组长:魏长学
组 员:石健民 李洁 惠新文 郭丙利
2、工作小组:
组 长:魏长学
组 员:崔荣华 汪雷 高蔷 赵晓锋 韦秀美 王蕾
程应军 姜静 肖红 赵庆勇 芦凡 刘明辉
门雪峰 陈昌安 高昂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
二、 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针对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标准化管理等活动的推行或出现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记录和保存。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和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确立会议召开时间和内容并主持会议。会议由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
三、 部门领导人负责制
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在规范化管理活动中各机关处室(处长或负责人)、各水源管理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四、明确专职负责人
为方便各项活动的全程参与和信息传递,各机关处室和管理处要指定专职负责人,由专人收集和传达信息,在规范化管理推行过程中和企业管理处保持联系,履行其职责,指导和帮助本部门规范化管理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在规范化管理活动推行过程中,由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企业管理处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企业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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